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工作,助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市政务服务局特制定以下二十项举措。
一、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
1.大力倡导“网上办”“掌上办”。优化完善线上办理流程和功能,做好线上办理具体操作路径的宣传推广,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及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工程审批系统2.0)、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等进行在线申报,让企业和群众“不出门即可办成事”。
2.优化整合“瓯e办”自助服务网点。全面开展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对政务服务需求的调查摸底,根据需求情况分析,梳理高频事项和办理流程,拓展自助服务“瓯e办”办理事项。全面排查全市1400多台“瓯e办”自助服务设备的网点、办件等情况,统筹推进“瓯e办”自助服务网点由“场内向场外”迁移、办件量少的区域向企业集聚的区域倾斜拓展,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自助办”。
3.全力推进“双向邮寄”办理。对于无法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的政务服务事项,企业和群众通过咨询审批窗口后按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首先选择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市政务服务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温州市民中心所有办事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
二、加快推进投资项目高效审批
4.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方案设计“不见面”审查。对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的方案设计审查,依托系统或钉钉、微信等载体,将设计方案转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资规部门公示后及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特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先建后补”。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特殊工程建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可先行开工建设,并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部门,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对国有土地招拍挂以及重点项目的招投标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支持。
6.推行施工图后置审查。落实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等单位的主体责任,只需出具设计质量承诺书,就可凭施工图审查受理凭证办理施工许可,先行进场进行桩基施工。施工图审查从施工许可前调整为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完成即可。标准地出让工业类项目和小型企业投资项目推行施工图审查豁免制度,取消强制施工图审查环节。
三、有效实施政务服务便利化行动
7.提供企业“准入准营”便捷服务。全面实施“易企办”工作机制,推行“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全流程“网上办、当日结、零支出”。畅通各类商事登记、经营许可网上审批通道,即时完成网上预核,材料提交后除需要现场核查外限时办结。
8.开辟“特事特办、即报即办”审批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等建设改造项目,涉及检测试剂、病毒疫苗、药品药物等研发生产的企业设立、变更、经营许可等,涉及企业复工复产相关的事项,实行特事特办,提供简化流程、限时办结、强化跟踪等服务,让企业尽快投入生产。
9.实施涉企证照“一件事”联办。对涉及企业前后置审批的,推行证照联办等主题集成式服务,合并共性材料和重复环节,实行一次提交材料,一次现场勘查,进一步压缩办理环节和时间,让创业企业实现准入即准营。
10.推行特殊事项预约现场办理。企业和群众对特殊或特别紧急的事项,无法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和邮寄办的,实行电话预约,错峰错时现场办理。
四、切实做好服务保障
11.开展特殊情况容缺受理。对因物流速度、人员隔离等原因导致企业无法及时提交材料的,在企业提交相关影像资料的情况下优先容缺受理,允许事后补齐相应材料。
12.配强力量靠前服务。对外公布各个服务窗口咨询电话,强化接听服务人员配置,做好远程指导服务。特别针对企业和群众所需准备的材料、表单的填写、在线申报的流程等,要通过电话、钉钉、微信、视频等方式做好在线答疑解惑、提前指导,提高办理效率。
13.强化兜底服务升级红色代办。对涉及疫情防控相关的特殊事项以及重大涉企项目等相关的事项审批,发挥“搭把手”党员志愿服务队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党员业务骨干提供全程代办、帮办等定制服务。
五、有序恢复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14.有序做好新申请项目的招标备案工作。对于后续申请备案的招标项目,根据招标人申请并按照项目重要性及工期紧迫性,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指导招标人依法合理确定开标、评标的时间,有序做好备案工作。新申请备案的招标项目,尽量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15.逐步恢复暂停的招标项目。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已暂停的招标项目,现确需马上启动的,招标人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进行业务咨询,提出恢复申请,进行预约办理。
六、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
16.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加快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硬件软件改造升级,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核验投标人身份,组织在线开标,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等;投标人可在线递交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在线查看开标记录等;系统支持在线质疑与回复,实时沟通反馈。
17.推行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通过网上电子保函系统,投标企业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业务。从申请、开具、传输、管理、运用到退还(索赔)6个环节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最大限度减轻企业投标保证金资金占用压力,减轻企业负担。
18.规范评标专家使用和管理。严格限定评标专家抽取区域要求,使用省库内本地的评标专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可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评标专家。严格落实评标专家健康主动申报和真实性承诺制度并进行体温测量,积极应用“健康码”等大数据手段做好专家出入评标场所管理,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开评标室前洗手消毒。
七、推进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
19.开放抗疫物资采购专区。开放“政采云抗疫物资采供专区”,将供应商的供货物资与采购人的需求在专区内全面公开。简化疫情控制物资生产企业的平台注册流程,确保企业在专区能及时发布供货信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综合考虑采购需求和供应商的供货能力,通过专区线上联系订购或发布采购需求求购。
20.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流程。全面推广“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免收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允许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进行缴纳,降低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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