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二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城市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协会战略合作联盟大会在南京发出倡议书,倡导在非招标采购交易领域建立共享服务平台,努力为实现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挥应有作用。
非招标采购交易领域是指国家发改委(2018)年发布16号令明确依法必须进场交易之外的非必须进场交易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即场外标。所谓“非招标采购共享服务平台”,是指建成类似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交易中心平台,由社会第三方联合主办,共建共享,自负盈亏。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意见,长三角区域合作联盟以促进非招标采购交易方式规范化、数字化、互联共享为切入口,推出了南京招投标协会《关于建立非招标采购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的方案,倡议建立以政府主导、企业自建、协会联建、行业自律和网络协同的非招标采购共享服务平台,获得了与会联盟成员的一致好评和积极响应。大家认为,建立非招标采购共享服务平台,符合国家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战略,符合大家的共同心愿,它不仅弥补了非招标釆购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的空白,而且更具有规范性、自律性和可操作性,联盟成员可采取协会牵头,整合资源,建设具有规范化程度高、数字化功能强、互联共享的非招标采购共亨服务平台,为非招标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
据悉,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协调指导,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研究编制的国家标准《电子采购交易规范 (非招标方式)》(征求意见稿),7月14日己在中国雄安新区顺利通过了行业论证会。相信不久的将来,非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必将会成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一个有作为的服务平台。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城市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协会战略合作联盟共有20家成员单位,涵盖相关协会、政府行政交易中心和数字化交易应用科技公司等。联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按照联盟框架协议精神,总结推广长三角区域联盟在招投标领域融合创新、协同发展的创新成果,促进联盟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更好服务于招投标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