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彻底解决山区小县熟人社会风气盛行,公共资源交易“九龙治水”、行政干预、腐败高发等突出问题,该县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建设了全市首个“项目招投标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创新运用“互联网+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模式,构建了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缝隙的招投标管理体系,实现了政府和各方主体多赢的局面。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各类交易项目共353个,交易总额58.74亿元,共增收节支2.57亿元,资金下浮率平均达到23.46%;违规违法、投诉举报案件同比去年分别下降40%、42.86%,投标报价平均下浮率从22.67%降至13%合理区间内,中标价大幅下降,进一步改善了投资环境,走出了一条山区特色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新路径。
一、注重高位谋局,打造全程立体“监管链”。一是招投标制度由“原则定位”向“刚性执行”转变。全面执行变更核准报批制度,对工程投资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报审批或核准部门核准,对投资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报县政府研究决定,并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双签制”,需在县纪委(监委)、检察院监督下签订工程合同、廉政合同。要求所有投标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资料,招标人提交发包申请、专家评委评标前必须签订“廉政承诺书”。二是招投标程序由“体外循环”向“体内监管”转变。将行政部门监督管理职权集中委托县资管办,实现监管由各部门的“体外”转移到“体内”,由部门“兼管”转变为政府“专管”。建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在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下,各部门监管系统的数据集中汇聚到平台上,通过交易行为关联分析模型,捕捉、还原围串标痕迹,为交易预警研判监管提供依据。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行为3起。三是招投标管理由“监督检查”向“纪律问责”转变。通过实行市场主体档案核查追责、重大项目异常动态预警约谈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监管力度。对行政监督部门责任分别实行层级问责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严重失职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截至目前,累计实行廉政预警约谈187人次,共对6个未履约招标单位约谈7次,没收3个项目9家单位投标保证金,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注重关口前移,构筑标前监察“防火墙”。一是标前承诺培育契约精神。建立标前信用承诺制度,对进入诚信平台的200余家企业要求上传《诚信承诺书》,信用信息一律在外网公开发布;在评标专家入库、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投标文件编制等环节,要求相关单位、人员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在建工程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等方面作出承诺。截至目前,已有13家企业因承诺信用报告评价等级较低失去投标资格。二是现场踏勘把脉项目准入。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查勘,严禁招标人组织投标人集中踏勘现场,防止先开工后招标再补手续等违规行为。目前,已对3个先开工后招标项目进行了查处。此举有效地切断投标人、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三者之间的“信息链”,遏制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三是建章立制填补法律空白。对于小型项目,以提高效率为导向,做到精简程序。建立健全《小额建设工程招标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对法定限额以下政府类投资项目探索招标投标分类管理办法,实行“大中小”分段管理,明确承发包范围,填补法律监督空白。四是专家联审杜绝暗箱操作。对技术要求复杂、专业性较强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采购,实行专家评审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招投标环节量体裁衣、暗箱操作等不规范问题的发生。目前,已对16个存在不合理倾向的招标方案进行了纠正。
三、注重创新设计,编织标中监督“安全网”。一是项目交易“电子化”。对房屋建设、市政基础、水利工程等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实现了开标、投标、评标、定标、挂牌、竞价全过程网络化和公开化,实现对招投标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截至目前,共实行电子招标项目60个,累计金额109240.79万元,平均节资率达11.41%。同时,推行市本级与县(市、区)间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作,已成功对接远程异地评标项目33宗。二是评标方式“最优化”。推行“综合最优价”评标,首次将中标企业技术标内容纳入合同条款,如发现转包、挂靠等行为,将采取终止合同、追赔损失、列入黑名单、移交司法处理等方式,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奖励条款,打破以往“只罚不奖”的做法。目前,已在28个项目中试行“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三是全程监管“系统化”。一方面,组建电子监管网,研发串围标实时分析预警系统,通过计算机技术“四查”机制自动识别围标串标、挂靠等不正当行为。另一方面,运行“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监管智慧平台”,依托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工程招标代理、评标专家诚信、项目建设“三色警示”等应用模块,集合监管部门信息,将监督渗透到每个流程,确保了覆盖面和监管力度。目前,通过大数据分析诊断,已发现6余家疑似串围标企业。四是诚信体系“平台化”。建立招投标诚信体系,建立“招标、中标信息”和“标后履约信息”双向通报机制。将标后履约情况、管理成果纳入信用报告,出台《关于对严重失信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涵盖39个部门31项惩戒措施。同时将影响招投标活动不良行为信息录入“信用温州”平台“黑名单”序列,明确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注重惩防并举,架设标后监管“高压线”。一是“标准化体系”破解人为影响问题。探索建立“项目操作、运行模式、服务规范、质量评价、考核监督、电子政务、形象标识、日常管理”等八个方面的标准化体系,利用计算机网络科技化信息化的手段固化招标投标警示系统程序,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实现由“制度管理”向“标准管理”的转型升级。二是“脸谱化考勤”破解末端监管问题。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置“人脸考勤机”,对中标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在岗情况实施脸谱考勤,每月采集信息,把监管重点从场内向场外延伸。目前,共发现、整改13个在建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对1个项目存在挂靠、转包嫌疑进行了查处。三是“一体化联动”破解协同监管问题。依托“三色警示”系统,通过线上监测、监督、管理、指挥、统计“五大功能”,实现了实时监测管控,以及线下建立健全部门监管工作机制,逐一配备督查员、开放系统监管端口,初步形成“线上千里眼监控、线下监督员联动”的一体化联动监管新模式。截至目前,已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6人、施工单位法人13人,对26家施工单位下达整改告知书。四是“季度化联会”破解案件查处问题。成立工程建设领域办案联席会议,实行季会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和案件移送,形成办案整体合力。今年以来,已召开58次涉及36个工程项目的联席会议,共受理处置举报投诉、举报、质疑案件4起,对1家中介代理机构的失职行为进行调查,责成停业限期整改。同时,充分释放“流动哨”和“回马枪”的威力,今年共3次启动案件巡察“回头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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